第十九章用一个塑料袋自我结束 
当我十二年前第一次开始写病在重危的人进行自我结束的书时,任何建议用塑料袋及致死药物都是非常令人不
安的。 
这种方法对一个病人的最后出路看来是非常不尊严的,不美的。特别是在人们看到他尸体时尤有此感。而且有
人觉得因为现在有许多致死药物在市场上所以也是不必要的(但这些药物药物中的每种都需要医生的处方才能买
到)。而且有人觉得对许多人说来最为使人震惊的是窒息问题。

在我的1981年的“让我在醒来前死去”的书里,我简单地谈到有些人用塑料袋来保证人从临终的痛苦中解脱出去
。在1986年改版加新章时描述了假如我需要由一种痛苦而不尊严的状态中逃脱出去时,我将怎样结束自已。我说
“我可能要用塑料袋加安眠药”。 
至少有10%的人由于生理的某些未知原因使药剂无效,或者尽管小心防范但仍呕吐。因此只好用塑料袋……。 
我愿意叙述怎么做,假如你在垂死中不能得到大夫的帮助,那么用塑料袋加安眠药是最佳的办法。 
毒芹协会总是希望以合法的方式由大夫来结束垂危病人。当改革到来时,像那些书,如“让我在醒来前死去
”就成为无益废话,成为社会历史上的小注而己。 
但是现在还有正在垂危的病人,他们遭受不能忍受的痛苦,他们觉得由生活中解脱实在是他们的希望。 
作为毒芹协会的执行主席,我常常听到一些震动人心的故事。大夫能给药使病人安乐死。但这是非常深思熟
虑的,非常谨慎的。并且不是所有大夫都愿意这么做。可能很多大夫与病人不和,或有不同的伦理观点。有些大
夫对安乐死技术也不懂。总而言之,许多人,特别是互相挚爱的夫妇,希望他们自己来进行这一过程。这是他们
相互深爱的最后一次共同行动。 
大部分的人得到可用的药是很困难的。因此他们小心地,专心地去准备这一过程。但这点没有很多困难。可
将“让我醒来前死去”这本书反复阅读,有些段落标出,特别最后的几章尤需注意阅读。 
在许多情况下,自杀的药起作用后,时间在二十分钟至一小时,人就死去了。当然也有二小时才起作用的,
但这是例外。 
在偶尔的,这也是这本书要谈到的,非常奇怪的事中,病人以推荐的方式吃了可以致死剂量的药,或者未能
致死,或者拖了一、二天,这对活的人带来很大痛苦,从你所爱的人的最大利益出发应是支持他死。 
由我和一些家庭以及大夫的讨论中,看到这失灵的例外情况是由于药物的互相作用,更可能的是由于病人的
耐受能力。最理想的自我了断的办法就是病人在几天内不吃任何药。但这常常办不到,特别当病人受到很严重的
痛苦时。 
因此我强调用塑料袋来结束自己生命的必要性。 
对于我写的那本书“让我在醒来前死去”做了少量的修改是根据我的经验和安乐死运动中与大夫讨论的结果。 
最好塑料袋在头上不要勒得太紧,而是略有松动。最重要的是用橡皮筋或带子围在脖子上,使空气进不去。 
有一个人最近问我,他是否应把袋子里吹胀。我的回答是应该压瘪。 
在塑料袋围在脖子上后,垂危病人己把空气使用完了,换上了二氧化碳,剩下氮气。但一个人是不能用 
氮气 或二化碳来呼吸的。 
Brewer大夫写道;你能够用塑料袋自杀,但会略感不适。因你呼出的空气是Co2当Co2增加
时你身体会自我调节,呼吸会越来越深长,从而稍有不适,但这不家阻止人呼吸的那种情况。 
所以我并不推荐只用塑料袋,(有的犯人进行自杀,不得不只用塑料袋)。你可吃安眠药可以
保证睡眠二小时,这对于一个人的死亡是足够的了。 
因此,塑料袋应松一些,但不要太大,否则时间就会过长。药品应该很快使你入睡,你自己可
以在事先进行二次初步的测验,每个人的反应都有所不同。 
使用透明的塑料袋,还是不透明的?这由你自己选择。像我这样深爱这个世界的人,如果我要
用时,我宁愿用透明的塑料袋。 
因为呼出的空气是与体温一样的温度(约98、6%F或37度,摄氏),而且相对湿度为100%时的呼出的空气是
与体温一样的,所以用塑料袋有很热,潮湿、闷、窒息的感觉。在氧气下降到会使人导致失去感觉而不觉其不适
之前的很长时间,很多人感到有窒息之威。 
这种不适可能产生惊恐,使之忘掉自己的决心,而除下了所套的塑料袋。为了取得成功,用一个
老式的冰袋或用致冷物放在额头或脖子上。如果你早就明了或意识到会有这点不舒服,那你就不会有不愉快的惊
异了。 你为什么不先试试看呢?只要你身体健康,有警惕牲的活,你可以很容易地随时取下塑料袋。
我有一个毒芹协会的同事,在芝加哥,认为这种试验是有用的。 
我决定用自己试试看,用塑料袋套在头上并扎上橡皮带会有什么感觉。我非常奇怪在做的时候
很平静。我的确也学到了橡皮筋的经验。譬如首先打开袋子看看,里面可能装多少空气等。在先把塑料带套在头
上,再把橡皮筋套在塑料袋上,这很难做到。要先打开袋子,套上橡皮筋,然后像帽子一样套在头上,这样做不
难。一般说两根橡皮筋就够用了。 
我对这试验的印象如此深刻。我一周后在毒芹胁会分会表演了一次,以使这一观念有用。 
当然还另有一条别的方法,就是如果有人自愿合作,但这冒犯法的危险。有人和朋友定下同盟
约定,若二小时后吃的药未生效使病人死亡,便让朋友再把塑料袋放在头上去。 
但你要记住,帮助人自杀,不论是出于同情或热诚,现在说来还是犯罪行为,但很少有人被起
诉,主要因为当局不知道这种事。这是我们时代的秘密的犯罪。 
真正帮助自杀成为犯罪行为的关键表现在意图上。对于一个成功的起诉,意图是非常重要的条
件。因此一个人停止呼吸后,你把塑料袋从他头上拿下来时,不会犯法,而且还可减少警察、医务检查人员怀疑
为自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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